网站导航
成功案例
当前所在的位置: 沈晶律师网>成功案例
小产权房买卖无效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分享
来源:原创作者:原创浏览:306时间:2022-05-16
    2008年11月22日,赵某与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赵某购买位于房山区某村XX小区房屋一套,房屋价款人民币208656元,交房日期为2009年6月1日。”合同签订后,赵某向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交纳购房款人民币6万元。房山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在2009年6月1日按期交房,之后赵某得知其所购买的房屋为小产权房没有合法手续,此后赵某多次找到二被告协商解决此事,始终未得到解决,赵某于2010年6月18日起诉至房山区人民法院。
    房山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房山区某村开发项目不具备销售条件时即进行销售,违反了国家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强制性规定,故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应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应当返还原告房款,并应根据责任赔偿原告损失。”
    2010年8月17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返还原告赵某房款六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沈晶解读,小产权房不合法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以通过上述案例,沈律师建议准备购房期房的老百姓,一定要买五证齐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五证包括:规划用地许可、土地使用、建筑规划许可、建设许可、预售许可。一般小产权房屋价格会便宜些,千万不能图便宜而买五证不齐全的房屋。

关注快手

关注抖音

微信咨询

电话咨询

24小时电话
135-2017-440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