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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北京婚姻财产律师
来源:原创作者:原创浏览:465时间:2022-01-10
有些当事人经常问我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因此,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完毕,发生纠纷的,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财产诉讼呢?

离婚登记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北京婚姻财产律师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登记离婚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愿。对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婚姻登记处只是进行形式审查,更多地依赖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双方约定,缺乏国家公权力的干预和认可。因此,如果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意见不一致,或者发现协议中没有处理的财产,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北京婚姻财产律师

具体来说,有以下4种情形:
(一)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当事人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三)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当然,如果订立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很可能会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四)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院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侵犯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并且要根据财产状况、女方对家庭的付出、子女的实际需要等给予必要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利益原则
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违背了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自然要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尽可能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通常不会限制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财产,即便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利。当然,如果双方争议较大的则按照上述原则依法分割。
离婚后也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方式不同,适用的情形也有所不同,有相关法律问题还望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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