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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但长期在一起同居生活,且育有子女,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婚姻吗?​
来源:原创作者:原创浏览:499时间:2022-05-05
北京婚姻律师沈律师,经常接到咨询没有结婚证,但长期在一起同居生活,且育有子女,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婚姻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一目了然,可以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尽快领取结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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