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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帮助子女婚前购房并还贷,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方有权主张房产所有权吗?
来源:原创作者:原创浏览:525时间:2022-03-11
离婚诉讼的日常接待中经常有人咨询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仅登记在其一人名下,首付款由其父母出资而且贷款也是与父母共同承担的,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父母并未参与还贷,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房产吗?
北京离婚诉讼律师沈晶解答,结婚之前夫妻一方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规定无论其父母是否出资并参与共同还贷,该房屋产权都只属于该夫妻一方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房产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房屋产权一方明确认可外,不对夫妻另一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夫妻另一方基于其以夫妻共同财产参与还贷而在离婚案件中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支持,而不能简单的以该房产涉及夫妻一方父母的权利而不予处理。
北京离婚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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