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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来源:原创作者:原创浏览:415时间:2022-01-24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表现:丈夫或妻子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任何一方有权决定是否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他人有理由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对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
总的来说,目前中国女性的经济状况仍然比男性差。为了保证女性不遭受影响行使离婚权利的经济问题,她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离婚而严重降低,甚至导致生活困难。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当作出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的判决。此外,为了保证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以免造成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予优先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因一方过错造成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同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也严重损害了夫妻关系。离婚财产分割中,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离婚,都应注意弥补夫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遭受的身心伤害。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生活。首先,不得损害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使分割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能。比如,一方工作、职业所需要的工具、书籍,要分成需要的;对于具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来源;对于联合经营和承包的项目,应划分有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各方。侵犯生活必需品时,应当考虑当事人和儿童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自由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的前提应该是双方在没有任何外部压力的情况下进行。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可以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案件。经审理,人民法院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依法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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