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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与您分享什么情况下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来源:原创作者:原创浏览:427时间:2022-02-10
北京离婚律师与您分享什么情况下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北京离婚律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沈晶律师专注于婚姻法律服务,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商事与经济业务委员会委员。曾为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大家说法》、《非常看法》栏目热线咨询律师、徐滔法律服务网专业咨询律师、北京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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